河北新聞網4月20日訊 今日起,河北省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省內南、北電網燃煤發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分別降低3.2分錢、1.7分錢。南、北電網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不含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分別降低0.1139元、0.0647元;南、北電網大工業用電(不含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平均分別降低3.1分錢、0.81分錢。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不作調整。
河北省此次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是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精神制定的。調整后的河北省南、北電網燃煤發電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和除塵)分別為0.3914元、0.3971元。對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燃煤發電機組給予0.8分錢的電價補償。電網企業與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網電量結算價格,以及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余量上網結算價格,也按此標準執行。燃煤發電機組替代電量上網電價、企業自備電廠燃煤發電機組余量上網電價以及張河灣抽水蓄能電站抽水電價同步調整。
同時,山西、內蒙古西部以點對網方式向華北送電價格也降低了1.778分錢,陜西以點對網方式向河北南部送電價格降低3.2分錢。山西以網對網方式向華北、河北南部送電價格降低2.34分錢,內蒙古西部、東北以網對網方式向華北送電價格分別降低0.673分錢、1.484分錢。
河北省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河北省將進一步推進銷售電價結構調整,逐步取消化肥電價優惠。南、北電網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中的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均提高0.1元,大工業用電類別中的中小化肥生產用電價格平均分別提高0.0977元、0.1元,其他化肥生產用電價格按大工業用電價格執行。2016年4月20日起全部取消化肥生產優惠電價。同時還將調整峰谷分時電價浮動幅度。南、北電網峰谷分時電價浮動幅度統一確定為:高峰和低谷時段用電價格在平段電價基礎上分別上、下浮動40%;尖峰時段用電價格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浮60%;“雙蓄”設備低谷時段用電價格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下浮50%。
河北省物價局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對高耗能行業、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實施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和階梯電價政策,加大上述電價政策的執行力度,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淘汰落后產能;要加強對電價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管,確保相關政策及時落實到位,對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反饋。電網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電價政策,抓緊做好電能表計的調整工作,盡快將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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